Tuesday, December 16th, 2008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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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家>
昨天溫書時
計純數計到頭昏腦脹
於是便看看報紙,休息一下
其中一則,講述時下青年
有家不願歸的情況每況越下
街童的年齡有下降的趨勢
文中的被訪者也只是六七歲而已
可能我見識淺陋
在香港,我不敢相信有六七歲的街童的存在
而且他們竟然留連在街上至零辰一時
想當年,乳臭未乾的我
六七歲的時侯,
零辰一時,已經在被窩裏睡得正甜了
當然,因為被訪者的家庭出現了問題
才會導致被訪小孩不願歸家
其實如果家庭沒有問題,我相信人人都會”願意”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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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November 12th, 2008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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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筆字>
數天前,
在上中國語文及文化科時
看到一條高考的題目
內容大約是問
毛筆字要不要被淘汰呢?
相信有人覺得這條問題很無聊或者很悶
但我覺得這條問題是很值得思考一下的
在現代書寫中
如果還繼續用古代的毛筆
當然很過時,而且還非常不方便
試想一想
一間公司的文件,貨單,筆記都用毛筆
是多麼不方便和累贅
從這方面看,無疑
毛筆的確會絕跡在現代社會
但如果我們試從藝術文化方面考慮
毛筆字的確很值得保留
回想小時侯,也曾經報名一些學寫書法的興趣班
老師第一日便問
“你認為自己的毛筆字,寫哪一個字是最漂亮呢?”
“下字,是一個下字”
“寫給老師看看”
當時,我的確認為自己寫得最漂亮就是個下字
當然,老師不敢茍同
她看完我寫的字後,便說
“你還是從 “一” 字寫起吧”
經過這一日
我每次上堂時,都只是併命地一個簡單的”一”字
可能小時侯我還是一件小飯團
寫了無限個”一”字後,老師還是認為我寫的”一”字寫得不好
整張紙都被我畫滿一條又一條的線
心想無人認為我是寫個”一”字吧
不久,老師辭職,學寫毛筆字的生涯也只是短短的數星期
所以我覺得寫毛筆字
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當中包括很多東西,包括手力,眼力,耐性,恆心,集中力等等
而且這都是我們中國遺留下來的文化之一
很多人都認為寫毛筆字是老年人的玩意
甚至認為是非常落後的事情
但為何我們會接受外國落伍的文化
而不接受中國的文化呢
近年流行的 “Hip Pop” 其實也只是西方曾經落伍的文化
被傳入香港後,才被人認為是最 “In” (也即是時髦)的街頭文化
而且這種文化更認為可與”型”字環環相扣
但為何寫毛筆字便不可稱上一個”型”字呢?
試想想如果一個板仔在踩板了得之餘,還可以寫得一手好毛筆字
這才算是真真正正的”型”啊!
如果用塗鴉的理念和手法附著於毛筆字
這不是很 “In” 嗎?
如果在尖沙咀的牆上,在云云的塗鴉中
有一行行形中有神,秀麗而有氣勢的手筆字的詩詞
你說說,這是塗鴉的人”型”,還是寫毛筆字的人”型”?
既然西方曾經被忽視的街頭文化也可以重出江湖
為何擁有數千年歷史的中國文化不可以呢?
PS:希望這次不會令大家覺得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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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這篇竟然沒有留下日子, 但應該是第二篇和第四篇之間時間寫的
看完後令我記起, 當時我幾個月內都是個 “一” 字…
很無奈, 可能沒天份~ 或許當時也太小~ 不懂掌握
現在, 我想暫時會想學用右手寫字, 多過想學毛筆字
因為還沒有這樣的耐性
不過學寫毛筆字應該也是一件好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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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November 4th, 2008
每星期 publish 一篇, 原因請看 -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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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係我>
“你這個人小孩牌氣那麼重啊”
“我一向都是這樣的,你是知道的”
“我知道,但你可以為我改嗎?”
“你識我之前,我也是這樣啊,為何要改?”
“為了我,你可以改一下嗎?”
有時侯,性格是這樣,就是這樣
是很難改變的
就好像一句俗語
三歲定八十
如果要為一個人或一件事來故意改變自己的性格
這是一件很辛苦的事來的,而且也不會長久
就好像一條像皮筋一樣
本來的形狀是圓圓的
你想改變原本的形狀
便會施加壓力,令它變成你想要的形狀
起初也好像好如意,任意扭曲
但當壓力越大,形狀越變得奇形怪狀
像皮筋受的壓力也越來越大
最後可能已經回復不了往日的形狀,
甚至施壓過度,更會一分成二
性格就是這樣
明明是一個圓圈,為何要弄到三角形呢
在朋友間相處,或工作交際時
有時往往也會隱藏自己的性格
性格是不願交際或應酬的
往往就被這個社會所改變,扭曲
做不到真正的自己
倘若回復真我,只會換來白眼及被排斥
在愛情路上,如果固意改變自己性格來遷就對方
這段關係也是不會長久的
香港人也就是這樣喪失了自己的性格
人云亦云,胡亂追捧潮流
這樣都因為大家時時帶著一個假面具做人
當日子漸久,面具也會變正真的臉孔
喪失自己應有的性格
在現實的社會,我們的確要在交際上做一些功夫
以至不會得罪人,而且可以保存自已的性格
但這世界上很難做到兩全其美
這樣就要看看你自己的取捨了
你認為博取上司和朋友的喜悅
勉強做一個假性情的人重要丫
還是
輕輕鬆鬆做一個真正自己的人呢?
PS:送上陳奕迅的始終我係我
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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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26th, 2008
<序>
近日, 我看回自己五年前寫下的幾遍文章
每一遍看完後, 都令我回心微笑
原來五年前, 未讀大學的我, 未拍過拖的我, 未在社會工作的我, 是有過這樣的想法
這些文章全都是拍拖前數個月寫的
開始拍拖和進入大學後, 應該是 03 年 10 月, 便沒有再寫
現在看回, 我覺得自己被五年前的自己點化了
很好笑, 就像一個過去的自己坐著時光機, 走到未來, 安慰五年後的我一樣
當時的我, 從文章和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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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在網上看見朋友 blog 上的最近一篇主題是 <哭>
於是令我想起我的第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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